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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82年的《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》
1980年4月,中共中央书记处分析了首都的特点,总结了历史经验,作出了关于首都建设方针的重要指示,指明了首都建设的方向。中央书记处的重要指示,使得当时各方面对北京的城市性质、规模、布局、旧城改建等一些方针性问题的不同认识有了统一的思想基础,在中央书记处重要指示的指导下,展望2000年发展前景,编制了《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》(附图10、11)。

附图10-1982年总体规划(市域) |

附图11-1982年总体规划(市区) |
这一版总体规划的主要特点是:
1、明确城市性质与经济发展方向
明确北京的城市性质是全国的政治中心和文化中心,没有提经济中心,但强调经济发展要适应和服从城市性质的要求,调整结构,根据资源情况重点发展能耗低、用水省、占地少、运输量少和不污染扰民的工业,对现有重工业进行技术改造,并改变工业过分集中于市区的状况。
2、严格控制城市规模,坚持”分散集团式”城市布局,发展远郊卫星城。
提出严格控制城市人口规模的目标,规划到2000年全市总人口控制在1000万人左右(指常住户籍人口),市区城市人口规模控制在400万人左右。同时重申了坚持“分散集团式”布局原则。根据变化了的情况,调整市区布局结构,形成以旧城为核心的中心地区和相对独立的10个边缘集团,其间约有2公里左右宽的绿色空间地带相隔离。按照“旧城逐步改建、近郊调整配套,远郊积极发展”的方针,主要在近郊通过用地调整建设一批新居住区及相应配套设施,并于北郊建设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和亚运村,形成北中轴延长线上新的功能区。以黄村、昌平为近期建设重点,开展了远郊卫星城规划建设,并出台了促进卫星城建设的相关政策。
3、根据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地位,对保留、继承和发扬文化古都风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
提出对文物古迹和革命文物要扩大保护范围,不但要保护古建筑本身,还要保护古建筑的环境,保留北京的特色,并且要注重与园林水系相结合,注重新旧建筑相协调。
关于旧城改造问题,提出“要把旧城改建和郊区新建相结合”,要在近郊区建设足够数量的周转房,逐步把旧城区的居民和单位疏散出去,腾出地来展宽马路,增加绿地,改善市政,安排首都中心区必不可少的办公楼和各项大型公共设施。
4、明确以居住区作为组织居民生活的基本单位,以便更好地安排各项设施,方便群众生活。
但是80年代,一方面由于受落实政策、知青返城等因素影响,全市人口尤其是市区城市人口增长幅度很大。另一方面远郊区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规模受到很大局限,难以起到疏散市区人口和产业的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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