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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保卫处是规划院人力资源管理和安全保密管理的职能(参谋)部门,现有工作人员6名,主要职责是: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院内工作需要,制订人事管理工作的具体规定,研究机构设置,负责人力资源开发、调配与管理,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,提出机构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或实施方案,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;编制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方案,组织专业技术职务及聘任管理工作,负责各类专家、优秀人才的推荐、选拔、培养、教育管理工作;负责工资计划管理,在国家政策指导下组织推进社会养老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医疗保险制度改革,参与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的调查研究,负责全院工资调整,提出奖励晋级和提前晋级方案,并组织实施;会同有关部门,组织制定职工教育和人才培养发展规划、年度计划及各项考核管理办法,组织开展职工继续教育活动,选派各类骨干进修,审批继续教育经费。组织实施全院职工的考核,主持修订各类人员考核方法,依据国家政策和院内规定,提出表彰、奖惩的具体意见;负责全院的离退休干部管理;负责全院人事档案管理和各类人员的出国政审、教育工作;负责调查、统计、分析离退休情况、起草院离退休相关政策,在落实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同时,加强老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,建立和管理老同志活动站;负责全院治安保卫、保密、消防、政保及综合治理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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